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扬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1〕21号)要求,现邀请您参加满意度调查。
▲参与时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调查对象: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参与方式: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扫描下面二维码参加调查
扬州市教育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调查开放时间:10月15日至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