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团的性质、宗旨
仙城中学足球社团是经学校批准,在体育教研组专职教师指导下组建,接受校教导处有团委领导的学生组织。社团活动通过足球运动的形式,开展一系列体育活动,以期提高学生的足球技能和运动能力、开发学生的潜能、健全学生人格、促进学校的体育活动的发展。社团的宗旨是:
第一:本章程是足球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足球社团接受扬州市教育机构的监督领导,坚决执行校团委等机构的相关决议。
第三:宗旨: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在足球运球中丰富课余生活,让足球带来快乐,为学生提供宣泄的空间。
二、社团领导
(一)社长,第一、二副社长
(1)社长一名,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首届社长由本社团发起者担任。
(2)常务副社长一名,副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首届常务副社长由首届社长提名担任。
(3) 第二副社长一名,常务副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首届第二副社长由首届社长提名担任。
(二)社长职责
(1)主持足球社日常的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社员工作的年度考核和审评。
(5)负责日常训练、比赛。
(三)常务副社长职责(教学、联络、后勤)。
(1)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开展社内各项会议。
(四)第二副社长职责(策划、宣传)
(1)宣传社内相关活动,资料,收集学生老师的意见
(2)联系校外活动,吸收考核新社员。
(3)定期向学校展示本社团活动成果。
三、社团机构
社团设五个部门:踏实奉献的后勤部,后积薄发的教学部、活力四射的宣传部、高瞻远瞩的策划部、深远影响的联络部。具体职责为:
(一)教学部:负责足球社团训练计划的制定与教学,组织训练,做好每次训练活动的总结工作。
(二)宣传部:拍摄社团活动的录像和照片,撰写社团活动报告,利用网络与广大师生作好沟通和宣传。
(三)策划部:负责策划和筹备足球社团各项活动展望和谋划项目。
(四)联络部:建立在社团成员之间、社团与教师之间建立联系平台,做好社团成员出勤的统计工作。
(五)后勤部:做好社会活动期间的物质保障,卫生习惯的养成和伤害事故的处理工作,确保社团的每次工作顺利进行
四、社员守则
(1)足球社围绕校园足球技能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涉及全校性的活动,事先学生会、校团委、体育组审批。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进行活动。
(2)足球社团坚持课余活动为主的原则,不得无故占用上课时间(包括自习课),如果活动需要占用上课时间(包括自习课),必须事先征得教学管理部门同意。
(3)足球社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妨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足球社不得擅自引领社外来人员来校活动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社会活动都,必须事先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无故不来参加活动累计3次以上,将交由社会会议讨论开除。
(5)足球社不得到社会上开展影响学校声誉和有违社团章程的活动,也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
(6)足球社每周六放学后或周日到校后会组织日常训练(假期另行安排)。
(7)每学期足球社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一式二份,一份交社团管理中心、学生会、校团委存档。
(8)足球社应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每学期结束前,向校社团管理中心移交档案。
五、社团会议
(一)社员全体会议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期结束前内各举行一次,由副社长主持。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足球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足球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社长,第一、二副社长。
六、权力义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足球社纪律,严格执行足球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足球社交派的义务。
(三)有宣传足球社,维护足球社形象的义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足球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足球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足球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联系比赛的权利,但须经团内讨论执行。
七、入社退社
入社
自招新日结束后的申请者应向社团相关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社团审核、足球社干部表决批准后方可成为足球社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退社
(一)社员因特殊原因情况要退出足球社的,应提前两周向足球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二)连续五次无故缺席作自动退社处理。
八、附则
(一)本社团首任社长由社团发起人赵井网同志担任。
(二)本社团首任常务副社长由社团发起人孔剑同志担任。
(三)本社团第二副社长由社团发起人李斌同志担任。
(四)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章程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六)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足球社及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