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扬州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我区将组织开展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培养爱国情感、陶冶道德情操、提升文明素质、塑造美好心灵。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争做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扬州人。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美德少年”推荐评审活动有序展开,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和教育局等部门参加的扬州市江都区“美德少年”推荐评审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团委)。
三、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18周岁以下在籍学生(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学校等)。
四、评选标准
1. 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学会自理,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建和谐。
2. 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 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五、评选要求
1.
时间安排
3月1日至3月24日,全区中小学校推荐评出校级“美德少年”;
3月25日至4月3日,评选区级“美德少年”,并推荐市级“美德少年”。
2.
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校区的可增加1名候选人。
3.
报送要求
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贴2寸标准照(电子版),并附800字事迹材料、150字以内推荐辞,一式3份,以学校为单位于3月26日报区推荐评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团委)。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报送电子版,邮箱:499176062@qq.com;联系电话:86868210。
4.
报送时间
3月26日,时间1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5.
报送地点
区教育局3楼313会议室。
6.
评选表彰
区组委会将对推荐上报材料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扬州市江都区“美德少年”,在表彰的基础上,从中选取18名事迹突出的美德少年参加扬州市级评选。同时,再评选10名区“美德少年标兵”。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评选“美德少年”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做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抓实抓好。
2.
广泛动员,贴近实际。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学校、立足班级,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引导未成年人发现学习身边典型。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与参与度,所有学校、全体学生都要参与到推荐评选学习活动之中,让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确保评选出的美德少年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
3.
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评选活动要规范、公平、公正、务实,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学校校长室(党支部)要认真做好牵头协调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各学校团队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参与,同时,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
4.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发挥学校报刊、电台、网络、橱窗等多种宣传阵地作用,开展专版、专题、专栏,集中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努力在全校学生中形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热烈气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扬州市“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8日
附:
扬州市“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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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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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免冠照片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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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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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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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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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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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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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辞
(15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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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
事迹
(8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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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另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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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
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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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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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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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组委会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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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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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委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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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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